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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請問連續處方箋之使用方式?
一、門診「連續處方箋(以下簡稱慢箋)第一次領藥」領藥流程︰
  1. 看診結束後診間會交付處方箋,請持處方箋及其他單據(可能有其他單據)至批價櫃檯完成結帳繳費程序。
  2. 繳費後至藥局,依處方箋右上角之「領藥號」等候領藥。
  3. 待領藥燈號顯示出您的「領藥號」、或超過您的「領藥號」時,再持處方箋及健保卡排隊準備領藥。
  4. 取藥時請將處方箋交予藥師,並主動出示健保卡及告知姓名。
  5. 為了您用藥安全,當藥師確認藥袋上姓名與您告知之姓名及健保卡一致,才會給予藥品;領取藥品後請您再次核對藥袋上的姓名、藥品種類及數量,確認無誤再行離院。有用藥上的問題,歡迎至藥局諮詢室由專業藥師為您解說。
二、慢箋第 2、3次領藥流程︰
  1. 本院所開立的慢箋第 2、3 次領藥,您可選擇至健保特約藥局或回本院(汀州院區或內湖院區)領藥。
  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預註之領藥日,為您服藥完畢之提前 10 日,該日期之後方可領藥。若第 2 次領藥延後,則第 3 次領藥日也須順延。延遲領藥會影響到您後續領藥及就診,並增加醫師開藥的困擾。
  3. 若您打算回本院領藥,應備妥慢箋及健保 IC 卡。領藥前請先持慢箋及健保 IC 卡至批價櫃台完成該日領藥號電腦編號。再請依照該次領藥號至藥局等候領藥。
  4. 待藥局領藥燈號顯示出您的「領藥號」時、或超過您的「領藥號」時,再持處方箋及健保卡排隊準備領藥。
  5. 取藥時請將處方箋交予藥師,並主動出示健保卡及告知姓名。
  6. 為了您用藥安全,當藥師確認藥袋上姓名與您告知之姓名及健保卡一致,才會給予藥品;領取藥品後請您再次核對藥袋上的姓名、藥品種類及數量,確認無誤再行離院。有用藥上的問題,歡迎至藥局諮詢室由專業藥師為您解說。
三、本院慢箋第 2、3次領藥開放時間為︰平日08:00至夜診結束、星期六08:00至門診結束,請多 加利用;門診休診時不受理慢箋第2、3次領藥。
02持有連續處方箋者每次取藥時間應隔多久?另有機票可以拿多久的藥量呢?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即慢箋第2、3次領藥),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十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前項保險對象如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或罕見疾病病人,得於領藥時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03慢性連續處方簽遺失了怎麼辦?
慢箋一旦遺失,不能重印補發,病人需重新掛號,由醫師取消原慢箋,並重新看診評估後,開立新的處方箋(一般處方箋或慢箋),該次就診需繳交掛號費及健保基本部份負擔。 
04因兒子(或家人、朋友)正在服役沒有放假,是否可以幫他拿藥?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七條規定: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保險對象就醫時,應查核其本人依第三條第一項應繳驗之文件;如有不符時,應拒絕其以保險對象身分就醫。但須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者,以繼續領取相同方劑為限,得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再開給相同方劑:

  1. 行動不便,經醫師認定或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2. 已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或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上服務,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3. 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
05為什麼掛急診只能拿三天份的藥?
對不起,依照健保規定急診病患處方限開三天份量,若病情需要仍需用藥,則需回門診請醫師重新開立處方,比較恰當,謝謝! 
06出院為何只給一週藥物?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之「藥品給付規定」通則三︰「、本保險處方用藥,醫師得按保險對象病情需要,每次開給七日以內之藥量。保險人指定之慢性疾病得一次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於出院必須攜回藥品時,其給藥量規定同上。」又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四條︰「保險對象罹患慢性病,經診斷須長期使用同一處方藥品治療時,除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所規定之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外,醫師得開給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而剛出院的病人需做後續之病情追?,故出院帶藥以七日內藥量為宜。 
07我要出國,所以拿一個月的中藥。請問要如何保存?
由於科學中藥開封後易受潮,請將藥品放置夾鏈袋內(本院給藥時的夾鏈袋),確實封緊並存放於乾燥陰涼處。切勿將科學中藥存放於冰箱。 
08二個月前醫師開給我的感冒藥沒有吃完,現在又感冒了,可不可以拿出來吃?
建議您應先請醫師詳細檢查確診,勿自行服藥,以免病情惡化、併發症、或副作用發生。 
09如果一至三級管制藥品(例如:麻醉止痛藥物)使用完畢後,剩下的空瓶、廢片該如何處理?我一定要在下次看診時繳回嗎?如果忘記帶或丟掉了怎麼辦?
關於一至三級管制藥品,為了避免濫用,健保相關法規有較嚴格的規定,空瓶、廢片或有殘餘之藥品,務必請您於下次回診時,一併攜回。若不小心丟棄時,亦應確實告知您的主治醫師,並下記錄,我們會做相關之通報處理,以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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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3 下午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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