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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1.倫理委員會共15名委員,其中男性委員10名,女性委員5名;機構內委員4名,機構外委員11名。
2.醫療研究領域委員4名,社會公正人士領域委員4名,資通安全管理人員1名,法律領域委員4名,社會工作人員領域委員3名。
3.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110.01.20) 5條,設置者應設倫理委員會,就生物資料庫之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及監督。前項委員會應置審查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二分之一以上應為法律專家、社會工作人員、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本機構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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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3/28 下午 1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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