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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
刊登日:2023/3/15
內容


一、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月12日三讀通過,2月15日經總統府公告,刻正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二、有關修正條文,重點摘錄如下:
(一)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
(二)禁菸年齡自18歲調高至20歲。
(三)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各級學校均納入禁菸場所)



承辦人

戴小姐

連絡電話

1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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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重點說明表 19
菸害防制法修正重點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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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5/31 上午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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