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菸害防制法修法於1月12日三讀通過,2月15日經總統府公告,刻正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二、有關修正條文,重點摘錄如下: (一)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 (二)禁菸年齡自18歲調高至20歲。 (三)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各級學校均納入禁菸場所)
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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