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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修訂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 申請實施作法(修正為週二、週四開放)
刊登日:2023/5/1
內容


一、辦理方式:

採實地審查預約採檢方式進行,於門診掛號室申請後,由專人進行文件審查。審查作業時段為週一至週五 0800 1200 時及 1300 1700 時(最晚須於前一工作日完成審查)。

二、採檢時間:平日週二、週四上午 0800 集合。
三、採檢地點:採檢當日於急診大門辦理報到。

四、採檢費用:PCR 一般件(隔一日工作日領取報告)新臺幣 3,500 元;PCR 急件新臺幣 4,500 元(當日下午領取報告);抗原快篩新臺幣 750 元(當日下午領取報告)。

五、採檢時所需查驗文件:

  1. 身份證及護照正本,且護照影本供本院留存。
  2. 申請原因相關文件影本。
  3. 於採檢當日報到完成繳費後,方進行採檢。

六、檢驗方式:

    本分院檢驗科實施檢驗作業。

七.報告領取地點:

一般件民眾:可於採檢完隔一日工作日後 0800 至門診掛號批價櫃檯辦理領取作業。

急件民眾:可於採檢完當日 1600 至門診掛號批價櫃檯辦理領取作業。

抗原快篩民眾:可於採檢完當日 1600 至門診掛號批價櫃檯辦理領取作業。

八、一般規定:

民眾須自行掌握有關各國申請簽證及入境管制措施,避免延誤出國時間或他國海關阻擋等事件肇生。

九、諮詢電話:(06)921-1116#15960 5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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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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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0 下午 0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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