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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照顧腸病毒感染的病童  
 

   一般腸病毒所引起的疾病如手足口病及皰疹性咽峽炎,通常症狀輕微,如發燒、咽喉痛、厭食或伴隨有咳嗽、腹痛、嘔吐或腹瀉等,這些症狀一般的持續3至7日便會自行痊癒,很少會有嚴重的併發症產生。但近數個月以來,在台灣地區所流行的腸病毒感染異於往年,發現有少數的病童會引起嚴重的中樞神經或心臟病變,甚至造成死亡。藉由綜合各大醫院之所有嚴重病童臨床出現的症狀所得到的結果,我們的建議是:

一、當家長發現病童出現下列任何一站的症狀時,應立即將病童送至大型醫院急診室求診,並接受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

1. 活動力降低、行為異常、嗜睡、肢體無力、意識模糊。

2. 食慾變差,並出現連續嘔吐,無法進食。

3. 呼吸困難、呼吸或心跳急促、盜汗、四肢冰冷。

4. 持續高燒超過五日以上。

5. 抽筋。

 

二、照顧腸病毒感染病童所需注意的事項如下:

1. 注意衛生,養成洗手習慣,尤其在處理病童糞便或接觸到病童唾液後一定要洗手。

2. 感染的病童應留在家中,最好由父母照顧,以便隨時觀察病情,且避免去托兒所、幼稚園或學校直到病癒為止。

3. 儘量讓病童隔離,避免與家中其他孩童有親密的接觸以減少被感染的機會。

4. 因為進食困難,可以使用冰冷的食物或流質補充水份及營養。

5. 成人也有感染的機會,尤其有免疫力功能障礙的成人或懷孕的孕婦,應避免與病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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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4 下午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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