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乳癌的追蹤與檢查

  接受保留手術者在放射前、後宜各做一次乳房攝影檢查

診斷後前 3 年

診斷後 3~5 年

診斷後滿 5 年

  每 3 個月作理學檢查、血液檢查及腫瘤標記。每 6~12 個月定期作乳房攝影或超音波,胸部 X 光及腹部超音波。全身骨骼掃瞄視病況而定。 每 6 個月作理學檢查、乳房攝影或超音波。血液檢查及腫瘤標記。

  每 6~12 個月定期作乳房攝影或超音波,胸部 X 光及腹部超音波。全身骨骼掃瞄視病況而定。

  每 12 個月定期作理學檢查、乳房攝影或超音波。血液檢查及腫瘤標記。每 6~12 個月定期作乳房攝影或超音波,胸部 X 光及腹部超音波。全身骨骼掃瞄視病況而定。

  以上僅為建議行程,實際狀況應由主治醫師決定。 

語音服務
瀏覽人次:2493
更新時間:2024/4/19 下午 02:00:39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