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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安寧療護?

世界衛生組織對安寧療護的定義為「對無法治癒疾病之末期病人,給予積極與整體性的照護,得以控制其症狀,及解除病人之身、心、社、靈性層面的困擾為重點,達到尊嚴和平的死亡,並且協助家屬面對病人死亡的各種調適,使生死兩相安,無悔、無憾,確保病人與家屬能獲得高品質的生活品質」。

安寧療護是以「人」為導向,提供整體性、個別性的驛站,其中「五全照顧」包括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及全社區之照護,由醫療團隊人員提供病人住院直到往生期間在身、心、社、靈的整體性照顧,病人出院後提供安寧居家照護,並與社區資源合作,讓病人能夠回到自家社區接受照顧。若病人住院期間及往生後,持續提供家屬心理支持及輔導、傾聽、陪伴等,來協助家屬渡過悲傷。讓病人擺脫病痛的陰影,正面地看待生命最後的旅程,並安適地與親友渡過一段溫暖的時光;家屬也能勇敢地渡過哀傷,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

      二、哪些人可以接受安寧療護?

需經二位專科醫師判斷屬於末期病人,如「已不能治癒或無法延長生命之癌症末期病人」、「罹患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八大非癌症末期疾病」分別為: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如失智症)、其他大腦變質(如中風)、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等末期疾病都納入安寧服務範圍。

      三、本院提供之安寧療護服務

(一) 本院所提供安寧照護分為安寧住院(入住寧境病房)、安寧共同照顧及安寧居家服務,若需接受安寧療護必須由安寧緩和專科醫師判斷符合條件,並簽署以下同意書:

1.  安寧療護同意書。

2.  若預接受安寧安寧住院及安寧居家療護服務時:

(1)   病人意識清醒時需本人簽妥「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2)   病人意識不清時則由家屬簽妥「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二)服務內容:安寧療護並非著重於延長生命,也就是不在病人將死亡時做心肺復甦術、插氣管內管、電擊等會增加或延長其痛苦的措施;致力於經由專業照護團隊以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如身體清潔舒適、症狀控制、宗教靈性諮詢、

心願完成及各項另類療法,如芳香、園藝、音樂、藝術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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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3/28 下午 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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