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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線治療癌症之臨床應用
放射線治療癌症之臨床應用 
吳錦榕原著  林群書改版 

一、前 言: 
癌症已蟬聯國內十大死亡原因第一位長達數年,於知職水準日益提高下,大多數的癌症病人皆可得到適當的治療。癌症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治療、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標靶藥物治療及賀爾蒙藥物治療…等為主,臨床上大約有50至60%之癌症病人需要接受放射線治療。本章僅就癌症病人接受放射線治療前之評估、治療目的、方法、技術及治療結果評估…等加以介紹。 

二、主要內容: 
病人接受放射線治療前之評估,包括以下事項: 
1. 詳細瞭解病人的癌症狀況
2. 詳細紀錄各種病史
3. 身體檢查 
4. 參考各種檢查結果,包括放射科影像、核醫部影像、抽血結果…等 
5. 病理報告
 
由以上評估,確定癌症期別,然後決定病人是否需接受放射線治療,並與家屬討論放射治療的效果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A. 何種情況不作放射線治療
   若病人有以下狀況,由放射腫瘤科醫師評估後,可能不建議作放射治療或暫停放射線治療療程:
1. 身體狀況太差,不能忍受整個治療過程
2. 以手術或化學治療及其它治療較適合
3. 先前已接受高劑量之放射線治療,無法在同一部位再次給予放射線治療
4. 腫瘤位於放射線敏感器官之附近且治療時將有生命威脅
5. 放射治療過程中,病人體力太差、因其他因素發高燒、白血球過低或皮膚嚴重破皮潰瘍…時,會考慮暫停放射治療,等身體狀況改善時,在接續放射治療

B. 放射線治療癌症的方法 
依治療設備而言可分遠隔體外放射治療(Teletherapy)和放射性同位素近接放射治療(Brachytherapy)

C. 治癒性放射線治療之適應症
1. 單獨使用放射線治療:如早期子宮頸癌、早期喉癌、早期鼻咽癌和早期何杰金氏病…等 
2. 聯合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如鼻咽癌、晚期肺癌、部分子宮頸癌、惡性淋巴瘤…等
3. 聯合手術、放射線和化學治療;如乳癌

D. 緩和性放射線治療之適應症 
病人已有遠處轉移,只選擇痛苦最大或後果最嚴重的病灶加以治療,使病人痛苦減輕,避免合併症之發生,以提高其生活的品質甚至延長病人的壽命。 

E. 放射線治療計畫 
1. 瞭解腫瘤的位置與範圍 
2. 瞭解腫瘤的自然病史 
3. 瞭解腫瘤對放射線之敏感度如何 
4. 瞭解治療範圍之解剖構造對放射線之耐受量 
5. 瞭解所使用放射線射源之物理特性 
6. 瞭解使用之治療技術 
7. 治療目的或腫瘤劑量之描述 
8. 考慮治療前後是否手術
9. 是否合併放射線敏感性化學藥物
10. 基本劑量的決定

F. 正常組織之耐受劑量 
指正常組織因放射線治療所造成永久性傷害至最低的程度時所給之放射線最大劑量。耐受劑量(TD 5/5)表示任何組織對放射線之耐受劑量為在五年之內造成1—5%傷害的機率時所給之放射劑量 

G. 腫瘤控制劑量 
指局部控制腫瘤時達到較高的局部控制率所給之放射劑量 

H. 常使用之治療技術 
1. 傳統放射治療
2. 三度空間順形放射治療(3DCRT)
3. 強度調控放射治療(IMRT)
4. 影像導航放射治療(IGRT)
5. 低分次影像導航放射治療(SBRT)
6. 近接治療 

I. 治療失敗的可能原因 
1. 原發腫瘤太大或癌症晚期
2. 腫瘤劑量過高引起併發症 
3. 腫瘤劑量不足引起局部復發 
4. 原發腫瘤對放射線敏感度低 
5. 遠處轉移
6. 新的原發病灶
7. 不明原因 

J. 放射線治療之治療率 
治療率(Therapeutic ratio)指腫瘤控制率與治療後併發症率的比值,藉著腫瘤控制率增加而正常組織受損率降低而使治療率增加以達到癌症放射線治療治癒的目的。增加治療率的方法有 
1. 分次療法 
2. 逐漸縮小照野技術 
3. 聯合手術和放射線治療 
4. 聯合化學治療和放射線治療
5. 放射致敏藥 
6. 高線性能量轉移放射線(High LET)
 
K. 放射線治療結果之評估 
1. 存活率:大部份腫瘤都以五年存活率來估計治療結果 
2. 腫瘤局部控制率:對癌症施以局部放射線治療而言,腫瘤局部控制比存活率更有臨床意義
3. 併發症率:它是非常重要的指示,因為成功的治療技術所產生明顯併發症比率非常低,僅約5至10%

三、結論: 
放射線治療與外科手術治療癌症同是局部的治療方法。能夠瞭解放射線在臨床上治療癌症的基本原則、治療技術及治療後之評估,如此才能得心應手地來照顧癌症病人,使其得到最好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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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3 下午 0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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