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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的必要性:改善長期存活率

一、台灣地區腎臟慢性腎病變現況:
雖然並非所有患者都能夠接受或適合移植手術,所有腎衰竭患者皆應接受移植可行性評估。台灣地區有六萬洗腎人口,每年並新增2千人。可是六萬人中登錄等候換腎者約

6200人(2012年資料),然而面對器官短缺的環境,整個2011年(民國100年)卻僅有有229人捐贈器官,244個可用的腎臟僅用於移植手術。
台灣根據國民健康局2010年12月出版的慢性腎病手冊資料,國內於此時間點約有 6萬人長期洗腎,影響國人健康甚鉅,不僅如此,健保每年支出在洗腎的醫療費用更高達

300億元。
研究發現高血壓、高血糖和高血脂,是造成慢性腎臟病和洗腎的主要原因。國內腎臟醫學會統計,發現糖尿病(佔 43.2%)、腎絲球腎炎(佔 25.1%)及高血壓(佔 8.3%)

是導致國人洗腎的三大主因。
腎衰竭患者因為原有腎臟無法勝任毒性物質排泄與水分排泄的原有工作,因此必須仰賴機器(洗腎: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擇一進行),或移植他人的腎臟以取代原有腎臟的

工作。腎衰竭的後果如果不以上述兩類方式治療,患者在短期內便可能全身水腫,呼吸喘,心跳停止。
台灣地區因為捐贈器官仍未普及,等候時間為4-5年以上,事實上長達23年,因此常常有患者等候超過7-8年仍無法分配到。

二、腎臟移植法規面(活體捐贈):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國100年12月)第八條規範:
醫院自活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應合於下列規定:
(一)、捐贈器官者須為成年人,並應出具書面同意及其
最近親屬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
註:最近親屬,其範圍如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曾祖父母,三親等旁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
(二)、摘取器官須注意捐贈者之生命安全,並以移植於
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註:血親5親等包含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子女、(外)孫子女、(表堂)兄弟姊妹、(堂表)姪甥、伯叔姑。(備註:此五親等範圍參考資料非條

文本身)
前項第二款所稱之配偶,應與捐贈器官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
醫院自活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應對捐贈者予以詳細完整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經評估結果適合捐贈,且在無壓力下及無任何金錢或對價之交易行為,自願捐贈器

官,並提經其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

三、現況: 
等待大愛捐贈可以用等“樂透”來比喻,等電腦配對中獎機會很低,而且最主要對於來源腎的好壞沒有辦法事先瞭解清楚,包括癌症與少見的感染無法事先完全掌握,因此

準備無法充分。
實施活體腎移植有半年時間來做準備和免疫調控,相對成功率高,因此我們認為值得推廣。
然而多數腎衰竭患者持保守態度等候移植,苦苦等待屍腎機會,而不願積極尋求活體捐贈者,理由多數不願連累他人少一顆腎臟。中國人講求盡孝道,而由子女捐給父母的

,免疫學上反而較容易排斥(因為子女帶有配偶對方的抗原),此點應注意。過於年輕者捐腎多年後有少數比例可能罹患慢性腎病
以往超過65歲得患者即不鼓勵捐腎或腎移植,但因為人口高齡化,免疫與手術技術雙雙進步,此一限制已經不是絕對的條件,患者意願與身體狀況才是主要決定因素。本院

患者須通過倫理委員會同意方能進行。
腎臟移植手術成功率一年約90-95%,視捐贈腎臟的好壞與受贈者本身狀況而有些許差異。因此,有些患者可能第一次無法成功。
再則,移植腎發生慢性排斥為不可避免的過程,將會使腎臟功能逐漸喪失,一般保護良好沒有急性排斥的腎臟,也只能使用最多15-20年。
因此有些患者一生中接受多次腎臟移植手術。筆者在日本東京女子醫大曾見過多達七次移植的患者。
 

四、相較日本之腎臟移植:
日本和台灣同為亞洲人種,體型相當,是全世界發展活體腎臟移植的重鎮。全日本一年約有1600例腎臟移植進行,其中超過九成五是屬於活體捐贈。本院曾派員前往觀摩學

習,發現活體捐贈其中超過一半是屬於夫妻之間的捐贈,因此血型常常不相符,而寫年齡層常常是50-75歲之間,其次為父母親捐給子女,約佔四分之一,其餘才是兄弟姐妹

間捐贈,最少數是子女捐給父母親。而其移植腎存活率,可達五年達九成以上。
(全國平均屍腎移植成績,五年移植體存活機率約為70%)
這其中牽涉了許多技術面的突破與改進:
1. 血型不相容可以捐贈,例如A型血型可以捐給B型血型者。屆多重藥物與血漿置換手術來克服,此為免疫技術之進步。
2. 高齡手術成功率並不會降低過多,併發症機率也在可接受範圍。此為麻醉與手術前評估,與手術技術進步所致。
3. 經由免疫技術進行高階抗體篩檢,再加上新一代藥物的發展與改進使用方法,降低了急性排斥機會,也可以有效治療排斥反應。
4. 最重要的,經由精確的病理診斷儘早治療各式各樣的排斥現象,有效延長患者移植腎的存活時間。
移植手術自發展以來其植入手術技術面並無明顯的改變,必須手工縫合腎動脈,腎靜脈,與輸尿管膀胱接口共三個接口,通常連接方式為採下腹部傷口,縫合於髂動脈系統

。手術時間約需三到四小時,採全身麻醉,以手術規模來講僅算中大型手術之間。手術全身性風險(中風,心肌梗塞,肺炎等)與可能的併發症(傷口感染,靜脈血栓等)

與一般中型手術大致相同。
患者於術後36小時可下床,通常中心靜脈導管,引流管與導尿管皆於一周內移除。視患者復原狀況於術後一至兩週左右出院。
五、活體移植技術:
(以下針對活體捐贈者)
因為腹腔鏡的發展,傳統活體捐腎者需用開腹(側腰)手術來取腎已經越來越少需要這樣做,而多數可以用腹腔鏡來做到相等的剝離,一般會有三到四個壹公分的小傷口供

器械使用,再加上一個六到七公分的中型傷口供腎臟取出用。這樣一來捐贈者全身麻醉後的術後疼痛,一般可以減到最低,甚至六成患者只需要使用口服止痛藥來控制疼痛

,術後第三至四天可出院。目前健保可以給付腹腔鏡腎摘除,但某些衛材與超過範圍的自動縫釘可能需自費。

                                                                      ( by Dr.唐守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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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5 上午 1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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