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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簡介
*居家護理成立宗旨:
建立一套臨床醫療和社區公共衛生保健服務整合之綜合醫療健康照顧計劃,將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提供病患出院的持續、有效、經濟及完整醫療服務照顧。
*居家護理服務目的:
一、建立醫院與病患家庭照顧的聯繫管道,提供居家護理及保健諮詢。
二、藉提供醫療服務至病患家庭中,以滿足長期慢性及行動不便的病患能享受家庭生活的需要,進而提昇病患持續性的醫療照護品質。
三、能提供與支持長期慢性病患者,相關知識與技術,協助減輕焦慮及壓力負擔。
四、協助病患及家庭獲得適當的社會資源,使家庭功能持續運作。
*居家護理的角色定位:
藉由至病患家中提供醫療護理服務,建立醫院與病患家庭照顧的連繫管道,服務對象不單是個人而是整個家庭。
*居家護理收案流程:
住院病患經醫師評估後或門診病患經醫師評估有需求者,由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轉介至居家護理單位,符合收案標準者居家護理師會與主要照顧者聯繫,安排居家醫療團隊訪視。
*收案條件:
*1. 健保收案條件:
(1) 病患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間,50%以上活動限制於床上或椅子上。
(2) 有明確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者。
(3) 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患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患。
*2. 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療措施。
*3. 病患或家屬同意接受居家護理服務,並簽署同意書。
*4. 病患或家屬可配合醫療計劃及護理活動。
*5. 病患或家屬同意居家護理服務付費標準者。
*6. 病患居住地區限計程車程30分鐘之內(以本院為中心,單程車程30分鐘以內之地區,包含松山區、中山區、大安區、南港區)。
*收費標準:
一、依據健保署之給付標準收費,病患須自付5%部分負擔醫療及耗材費用(持有重大傷病卡者、榮民、低收入之福保身分者可免部分負擔)。 
二、交通費:醫療機構至訪視地點來回計程車費。 
三、不符合健保給付範圍者,由案家全額自付。
*居家護理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早上8點~下午5點
*非訪視時間如需醫療諮詢可致電。緊急聯絡電話:(02)27617086
*如有留置管路脫落或病情變化,情況緊急時應立刻送急診室診療處理,並與照護之居家護理師聯繫。
*訪視次數
一、居家護理師訪視次數:每月二次為限。
二、醫師居家訪視:每二個月乙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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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一般身體檢查(如血壓、血糖測量)、病情評估及健康問題確立。
二、各種導管之護理(鼻胃管、導尿管、氣切套管等之更換與護理指導)。
三、一般傷口護理及指導。
四、護理照顧指導。
五、營養評估及指導。
六、各項檢體之採取與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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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19 上午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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