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醫療機構牙科收費標準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日期:109年1月17日
核定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93010058號
|
項次
|
診療項目
(中英文)
|
單位
|
單價(元)
|
公告內容(收費內容說明)
|
1-34
|
顯微鏡檢查輔助根尖手術 (大臼齒)
|
每根管
|
18,000~30,000
|
1.本項費用包含顯微鏡之開機使用費與操作技術費。 2.不含診察費用、大臼齒根尖手術費與使用材料之費用。 3.本項費用為使用顯微鏡檢查輔助大臼齒手術性根管治療之處置費,依病例難易度、所需治療時間收費。
|
1-35
|
超音波器械輔助根管治療
|
每根管
|
4,000~8,000
|
1.本項費用包含非手術型根管治療之超音波器械使用費與操作技術費 。 2.本項目不含診察費、根管治療及根管難症處理費用。 3.依病例難易度、治療時間收費。
|
1-36
|
超音波器械輔助根管手術治療
|
每根管
|
6,000~12,000
|
1.本項費用包含根尖手術治療之超音波器械使用費與操作技術費。
2.本項目不含診察費、根管治療及根管難症處理費用
。
3.依病例難易度、治療時間收費。
|
1-37
|
病因檢查手術 (Exploratory surgery)
|
每次
|
5,000~10,000
|
1.本項費用包含以手術方式確診、尋找病因之檢查費與操作技術處置費。 2.本項目不含診察費、根管治療處置費用。 3.依病例難易度、治療時間收費。
|
1-38
|
牙齒口外治療 (Intentional extraction &extroral therapy)
|
每根管
|
5,000~10,000
|
1.本項費用包含拔牙及口外治療處置材料費與操作技術費。 2.本項目不含當次及回診之診察費。 3.依病例難易度收費。 4.使用特殊材料及儀器需另收費。
|
1-39
|
活髓治療 (Vital pulp therapy) 或 再生治療 (Regenerative endodontic procedures)
|
每次
|
5,000~10,000
|
1.本項費用包含活髓治療或再生治療之處置材料費與操作技術費。 2.本項目不含當次及回診之診察費。 3.依病例難易度收費。 4.使用特殊材料及儀器需另收費。
|
1-40
|
穿孔修補 (Perforation repair)
|
每穿孔
|
6,000~15,000
|
1.本項目包含穿孔照護,穿孔修補之操作技術費用。 2.本項目不含診察費、根管治療費用和手術費用。 3.修補使用特殊材料及儀器需另收費。 4.依病例難易度收費。
|
1-41
|
牙根吸收處理治療
|
每根管
|
6,000~15,000
|
1.本項目包含牙根吸收病灶照護,牙根吸收病灶修補之操作技術費用。 2.本項目不含診察費、根管治療費用、放射線學檢查費用,及可能之手術費用。 3.修補使用之特殊材料及儀器需另收費。 4.依病例難易度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