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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職能治療師招募公告
刊登日:2024/4/18
內容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職能治療師」招募

  • 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
  • 報名截止日期:1135311700時止(郵寄已猶戳日期為憑)
  • 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 招考職缺及條件【職能治療師】
    1. 學歷:大學()以上(不限科系)
    2. 證照:職能治療師證書。
    3. 經歷:3年以上臨床經驗。
  • 工作性質:
    1. 參與協助急性後期照護(Post-Acute Care,簡稱PAC)計畫規劃、推動與執行。
    2. 協助復工、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工作調整之諮詢與建議。
    3. 到府評估個案擬定照護計畫、與個案及照專討論及溝通。
    4. 連結其他單位提供長照服務。
    5. 社區資源整合與服務。
    6. 行政核銷事務協助。
    7. 其他相關長照業務辦理。
  • 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雇一等一級39,870元給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雇二等一級43,020元給薪(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每人每年有教育時數公假,本院員工享有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依勞基法規定
  • 考試項目:

     筆試(職能治療復健相關)及口試。

  • 錄取標準:

筆試50%、面試50%,「筆試」及「面試」均以60分為及格標準,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不予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檢附資料:

     個人簡歷(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醫務行政室 人事官收

  • 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6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1. 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2.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5. 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6.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32 醫務行政室人事官。(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 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1. 離島津貼:每月可領7,150(依規定調整)
  2. 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3. 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1.5個月)
  4. 醫勤獎助金:於三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享有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方面:依勞動基準法給予

六、住宿:

    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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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5/1 下午 03: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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