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看完診後如何辦理繳費?門診基本費用是多少元?
一、 門診批價收費流程
(1)請將批價明細表處方箋、檢查單與繳費單等所有單據交給批價櫃台人員,依照收費人員告知應 繳金額進行繳費,並取回收據。
(2)若您就診未帶健保卡,則請先以全額自費繳費,就醫日十個工作天內攜帶健保IC卡及收據正本於門診時間內辦理退費。
二、 門診健保基本費用:
掛號費100元
基本部份負擔 | 未經特約醫院轉診者 | 經由特約醫院轉診者 |
西醫 | 420元 | 170元 |
中醫 | 50元 | 50元 |
牙醫 | 50元 | 50元 |
身心障礙手冊者 | 50元 | 50元 |
註:1.持離島地區院所轉診單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免收健保部分負擔。
2.依健保局規定,非健保給付之藥品及衛材,須以自費方式收費,健保藥品費用需收取部份 負擔。
三、 健保藥品部份負擔:

四、繳費方式:現金、悠遊卡、信用卡、金融卡。
註:收費標準請參考 https://wwwv.tsgh.ndmctsgh.edu.tw/unit/102530/31344
02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對象、補助項目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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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畫 | 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 台北市第3胎以上6歲以下 兒童就醫補助計畫 |
第一類兒童 | 第二類兒 |
補助對象 | 設籍北市 0-6 歲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 2 年者 | 1.設籍北市 0-6 歲兒童的低收入戶或特殊個案。 2.設籍北市 12 歲以下的重症或罕見疾病兒童。 | 設籍北市第3胎(含)以上 6 歲以下兒童且持有台北市第 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者。 |
補助項目及金額 | 1.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住院:健保部分負擔。 3.健檢:七次的掛號費(50元)及健康諮詢費。 | 1.門診:掛號費(5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3.住院:健保部分負擔及自付額(自付額每年14,000元為上限)。 4.健檢:七次的掛號費(50元)及健康諮詢費。 | 1.門診:掛號費(5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3.住院:健保部分負擔。 |
補助方式 | 於特約醫療院所就診時,第一及二類主動出示補助證。 第三類主動出示台北市第 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以減免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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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6/6 上午 1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