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本院員工團隊精神,培養團體默契與向心,並著重提倡本院員工正當之休閒活動,
培養高雅風尚志趣,舒解調劑生活及工作之壓力,提供所屬適當活動方式,以增進身心健康為要旨。
●三軍總醫院社團活動實施規定
申請成立社團(摘錄):
1. 每一社團組成人數不得少於十人始准成立。
2. 各社團應設社長、總幹事各一人,以策劃掌管各社全般活動及聯繫事宜。
3. 欲申請成立社團,需填寫活動申請表,經簽奉院部長官核准後,始准成立。
4. 每季補助各社團作業費新台幣3,000元整。
●社團成立申請:
(1)社團成立申請表
(2)活動場地需求表
(3)社團社員名冊
(4)社團補助費收款人名冊
●社團作業費結報申請:
一、講師鐘點費:
(1)鐘點費領據
(2)社團活動照片*2
(3)匯款一覽表、講師名冊及支出明細
二、餐費:
(1)單據或發票
(2)社團用餐人員名冊
(3)社團活動照片(含社員用餐照)*2
(4)匯款一覽表、支出明細表。
三、消耗品:
(1)單據或發票
(2)社團活動照片*2
(3)匯款一覽表及支出明細
檢附上述資料送交政戰主任室,辦理申領作業,逾期概不受理。
●注意事項:
(1)社團補助費用為社團活動支出,勿於專於各人使用。
(2)發票統編為「04125805」,單據買受人為「三軍總醫院」。
(3)餐費支出時間須配合社團活動時間及地點(非社團時間外餐敘)。
(4)餐點數量應與名冊人數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