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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本院員工團隊精神,培養團體默契與向心,並著重提倡本院員工正當之休閒活動,

培養高雅風尚志趣,舒解調劑生活及工作之壓力,提供所屬適當活動方式,以增進身心健康為要旨。

 

三軍總醫院社團活動實施規定

申請成立社團(摘錄):

1.      每一社團組成人數不得少於十人始准成立。

2.      各社團應設社長、總幹事各一人,以策劃掌管各社全般活動及聯繫事宜。

3.      欲申請成立社團,需填寫活動申請表,經簽奉院部長官核准後,始准成立。

4.      每季補助各社團作業費新台幣3,000元整。

 

社團成立申請:

(1)社團成立申請表

(2)活動場地需求表

(3)社團社員名冊

(4)社團補助費收款人名冊

 

社團作業費結報申請:

一、講師鐘點費:

(1)鐘點費領據

(2)社團活動照片*2

(3)匯款一覽表、講師名冊及支出明細

二、餐費:

(1)單據或發票

(2)社團用餐人員名冊

(3)社團活動照片(含社員用餐照)*2

(4)匯款一覽表、支出明細表。

三、消耗品:

(1)單據或發票

(2)社團活動照片*2

(3)匯款一覽表及支出明細

 檢附上述資料送交政戰主任室,辦理申領作業,逾期概不受理

  

注意事項:

(1)社團補助費用為社團活動支出,勿於專於各人使用。

(2)發票統編為「04125805」,單據買受人為「三軍總醫院」。

(3)餐費支出時間須配合社團活動時間及地點(非社團時間外餐敘)。

(4)餐點數量應與名冊人數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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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社團活動實施規定 12
1-1.社團成立申請表 5
1-2.活動場地需求表 3
1-3.社團社員名冊 10
1-4.三總社團補助費匯款一覽表 5
2-1.社團鐘點費領據 3
2-2.社團活動紀實佐證 1
2-3.匯款一覽表、講師名冊、支出明細 4
2-4.佐證資料-社團活動名冊 5
113年度社團一覽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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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5/3 下午 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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