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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修訂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附設護理之家之收費標準-113年1月1日生效
刊登日:2023/11/16
內容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附設護理之家之收費標準

項目

收費標準(單位:新臺幣)及說明

一、住房費

(內含一般照護護理費、一般膳食費、巡診費)

1.單人房每月60,000(含一般膳食費一天170)

2.雙人房每月49,000(含一般膳食費一天170)

3.五人房每月42,000(含一般膳食費一天170)

二、管路照護費用

(每月另計費)

1.鼻胃管照護費:1,500/月。

2.導尿管照護費:1,500/月。

3.氣切管照護費:3,000/月。

(含蒸氣、抽痰、氧氣供給、氣切管護理耗材物品。抽痰管另依實際使用量計費或自備)

三、氧氣

無氣切的住民如需氧氣,一小時10元;或一天150(8小時以一天計價)

四、其他自行負擔費用

1.傷口照護費(依醫囑執行)

傷口大小區分:傷口>20cm,每次換藥100元;傷口10-20cm,每次換藥80元;傷口<10cm,每次換藥50元。

2.鼻胃管特殊管灌配方費用:另付差價100/日。

3.血糖照護費:500/(每週監測血糖2)

4.尿布、看護墊、濕紙巾、抽痰管、尿壺,另計費,不超過進價百分之一百一十五計價(可自備)

六、備註:

1.保證金:入住時需繳交保證金(二個月住房費),於合約終止並結清應付款項後無息退還。

2.保留床位費用:當住民住急性病房時,依家屬意願決定是否保留床位,填妥床位保留同意書後,依房型酌收費用,第1個月(30日計算)以八折收費,第2個月(31日起)則恢復以原價收費。膳食費按住院天數退還。復健及門診掛號費用依健保局相關規定辦理。

3.照護費優待(不含膳食費)

(1)現役軍人與軍眷:每月減免1,500(請提供軍人身分證或軍眷身份證以資證明)

(2)本院同仁與眷屬(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每月減免1,500元。

(3)榮民身份:每月減免1,500(請提供榮民證以資證明)

(4)入住滿一年以上住房費98折,惟各項優惠不得併用。

4.需自備之個人衛生用品項目:

洗髮精、沐浴乳、刮鬍刀、梳子、牙刷、牙膏、漱口杯、臉盆、毛巾34條、衛生紙、小尿片、洗衣枌、指甲剪、護唇膏、乳液、家居服4<含內衣褲>、營養補充品、保溫瓶等。人工肛門造口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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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7 下午 01: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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