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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院人體試驗審議會繳納審查費說明,
經費來源為「廠商」,需要繳交修正案審查費用20,000元。
變更案屬行政變更經費來源為「廠商」,需要繳交修正案審查費用5,000元。
1.新增或退出協同主持人。
2.變更試驗委託單位(公司)。
3.變更計畫團隊人員之聯絡資訊(職稱、電話等)。
4.只展延試驗期限。
5.更新主持人手冊(不增加受試者風險與影響權益採備查案,附上更新主持人手冊檢核單,並單獨送審)。
6.試驗相關文件僅做格式調整或錯別字勘誤(含已送審通過之文件版本勘誤)。
7.更新個案報告表格式(內文無變更)。
8.若計畫為競爭型收案,在全球總人數不變下,變更本院收案人數。
9.經行政管理中心認定屬行政變更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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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5/9 下午 0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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