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內容
統籌、督導受試者保護架構運作。
主持中心會議,並向機構的負責人報告會議結果。
簽署各項公文和證明書。
核准成員聘任、標準作業程序的增修。
督導成員所應負的責任。
職務代理人為醫療執行秘書。
現職
三軍總醫院 教學副院長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主治醫師
台灣神經學學會 監事
台灣腦中風病友協會 常務理事
台灣腦中風學會 常務監事
經歷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部主任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主治醫師
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一般神經科主任
台灣腦中風學會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台灣神經學會秘書長
台灣神經學學會理事
國防醫學院 教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