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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刊登日:2023/11/28
內容


衛生福利部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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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3
更新時間:2024/5/4 下午 03: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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