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的分期
乳癌分期的主要目的在確立治療方式的選擇,評估預後及比較不同治療方式的結果。
乳癌的分期是依據腫瘤大小、腋下淋巴腺轉移與否、遠處是否轉移等分為:
A. 零 期 乳 癌:
即原位癌,為最早期乳癌,癌細胞仍在乳腺管基底層內。
B. 第一期乳癌:
腫瘤小於兩公分以下的浸潤癌且腋下淋巴結無癌轉移。
C. 第二期乳癌:
腫瘤在兩公分至五公分之間的浸潤癌;或腫瘤小於兩公分但腋下淋巴結有癌轉移。
D. 第三期乳癌:
局部廣泛性乳癌,腫瘤大於五公分的浸潤癌且腋下淋巴結有任何癌轉移或有胸壁皮膚的浸潤乳癌。
E. 第四期乳癌:
轉移性乳癌,已有遠處器官轉移 (如肝、肺、骨)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