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外科中心介紹
規劃
本中心於汀州路院區時期設於研究大樓三樓,1988年5月間重新規劃為四間,其中三間備有五個實驗手術檯,同時可做多組的外科手術實驗,另一間則專做為顯微手術用。搬遷至內湖院區後,重新規劃為顯微手術訓練區、腹腔鏡訓練區、外科手術縫合打結訓練區,另外大動物手術區設於國防醫學院動物中心。工作概況:1.接受常規教學訓練課程之住院醫師與實習醫師。2.實施研究計劃之主治醫師。3.舉辦基礎與臨床醫學探討與應用之醫學會。
教育訓練宗旨
(1)提供配合新發展的外科技術模式的演練場所,如動物器官移植手術等。
(2)提供配合新儀器的發展,訓練對其操作技術的實習場所,如雷射手術、顯微手術、自動吻合器、左心室輔助器等新技術。
(3)提供完成動物實驗模型,以便研究有關生理、生化、藥理及病理等基礎方面與臨床配合性的醫學知識之探討及 臨床應用的可能性。進而創新或改革目前的治療方法及確立醫學發展方向。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8:00~17:00
本院任何單位均可使用本室,若欲於晚間或例假日使用舉辦活動,請事先預告本室人員,以便安排。
實驗外科中心管理原則
一、本中心之使用以全院性外科系教學技能操作訓練課程及研究計畫為主。
二、需持有國防醫學院動物實驗管理小組所核發之動物實驗計畫審查證明,始得於本中心進行動物實驗。
三、在實驗手術前三日,應先告知本中心動物種類,手術名稱,手術日期及時間,麻醉類別。
四、使用期間,實驗進行及結果之觀察,由使用者自行處理,本中心人員得從旁協助。
五、實驗動物必須在預告實驗時間前二小時內方可進入本中心。手術後不論急性或慢性實驗,
動物均不得在本中心停留超過二十四小時。
六、如臨時取消或變更延遲手術時間超過二小時以上,請立即將動物移至動物中心。
七、本中心工作人員負責實驗動物動物麻醉、IV上架、氣管插管固定及擔任手術流動支援者等。
八、手術所需的一般器械需在三日前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員,但特殊器械酌請自備。
九、手術及實驗完畢後現場的清理應由使用者負責,環境的消毒及清潔由本中心負責。
十、急性實驗手術後,動物的屍體應放入兩層塑膠袋後再放入冰櫃,不得隨意拋棄。
十一、實驗手術期間,未經申請核可之人員,禁止進入或參觀。
十二、本院各級單位借用本中心之場地及設備均無收費。
十三、違反本規定者,本中心有停止借(使)用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