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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說明與注意事項:敬請配合辦理,謝謝您!   IRB行政管理中心(中心)

1.收據開立流程:中心承辦人收到繳費證明單-中心上簽呈呈核主計室與院本部->將核定簽呈至主計室開立收據->主計室再依照簽呈開立收據,共計約需10-12個工作天。

2.收據領取若勾選[自取],經中心電話通知聯絡人2次皆尚未至中心辦公室領取,若屬於院內單位,中心將以物件遞送系統派送至計畫主持人。若單位無法派送或其他因素(派送至單位後)遺失,而導致無法報帳恕與本中心無關。

3.收據抬頭請務必確認是否為正確抬頭名稱及務必填寫抬頭(若無報帳單位請填寫計畫主持人姓名)。

4.附回郵信封請註明[IRB案號].須附上標準回郵信封,並填上公司/機構名稱、電話、收件人姓名。請勿使用名片貼在信封上或以公司信封將原本地址劃X,郵局一律不收件。 

5.繳費證明單:請下載使用最新版本,切勿使用庫存表單,請至[附件下載]處下載。

6.匯款單(同行存款單)請於匯款人(繳款人)欄位填入匯款人姓名、備註(附言)欄位填入IRB案號。

7.請勿未送審計畫案件,就自行繳款或繳款後未將繳費證明單提供予本中心,中心無法與主計室核對款項。

1101104經軍醫局核定本會審查費收支作業要點
此次修訂重點如下及表格內容,
經費來源為本院民診計畫,則於核定當年度計畫經費時,由主計室逕於財管系統扣除審查費用
未獲得當年度計畫經費時,計畫主持人須填具「暫緩減免繳交審查費用申請表」會辦醫學研究室與本會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確認後,由醫學研究室年度研究經費分攤支應審查相關經費。

行政管理中心辦公室02-8792-3311審查費收據開立承辦人:林昀萱助理(分機17765)

  • 依各申請人體試驗計畫之經費來源其收取之審查費標準如下:

類別

經費來源

收費金額

新案

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

(除提供書面證明僅單純提供材料)

50,000

CIRB計畫

60,000

代審其他醫院或機構計畫(已簽訂議定書)

加入本院醫師擔任共同/協同主持人之計畫

20,000

10,000

勞研所

20,000

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國民健康署、中央研究院、其他單位經費補助計畫(學會、基金會)

5,000

科技部計畫

(國防醫學院與三軍總醫院及分院)

通過

8,000

未通過

3,000

民診計畫

(國防醫學院與三軍總醫院)

通過

3,000

(請參閱1101104說明)

 

申請減免

分院民診計畫、國防醫學研究

通過

3,000

通過

1,500

國軍醫院代審案、國防醫學院、本院研究者自行發起且確無經費補助計畫(含碩博士論文者)

3,000

變更案

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CIRB計畫)

行政變更(單純研究人員異動不收費)

20,000

5,000

持續審查案

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CIRB計畫)

3,000

結案/終止/暫停

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CIRB計畫)

5,000

其他事項通報/院內外不良反應通報/執行偏差/專案進口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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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證明單 664
暫緩減免繳交審查費用申請表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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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4/28 下午 0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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