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說明與注意事項:敬請配合辦理,謝謝您! IRB行政管理中心(中心)
1.收據開立流程:中心承辦人收到繳費證明單-中心上簽呈呈核主計室與院本部->將核定簽呈至主計室開立收據->主計室再依照簽呈開立收據,共計約需10-12個工作天。
2.收據領取:若勾選[自取],經中心電話通知聯絡人2次後皆尚未至中心辦公室領取,若屬於院內單位,中心將以物件遞送系統派送至計畫主持人。若單位無法派送或其他因素(派送至單位後)遺失,而導致無法報帳恕與本中心無關。
3.收據抬頭:請務必確認是否為正確抬頭名稱及務必填寫抬頭(若無報帳單位請填寫計畫主持人姓名)。
4.附回郵信封:請註明[IRB案號].須附上標準回郵信封,並填上公司/機構名稱、電話、收件人姓名。請勿使用名片貼在信封上或以公司信封將原本地址劃X,郵局一律不收件。
5.繳費證明單:請下載使用最新版本,切勿使用庫存表單,請至[附件下載]處下載。
6.匯款單(同行存款單):請於匯款人(繳款人)欄位填入匯款人姓名、備註(附言)欄位填入IRB案號。
7.請勿未送審計畫案件,就自行繳款或繳款後未將繳費證明單提供予本中心,中心無法與主計室核對款項。
1101104經軍醫局核定本會審查費收支作業要點
此次修訂重點如下及表格內容,
經費來源為本院民診計畫,則於核定當年度計畫經費時,由主計室逕於財管系統扣除審查費用。
未獲得當年度計畫經費時,計畫主持人須填具「暫緩減免繳交審查費用申請表」會辦醫學研究室與本會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確認後,由醫學研究室年度研究經費分攤支應審查相關經費。
行政管理中心辦公室02-8792-3311審查費收據開立承辦人:林昀萱助理(分機17765)
- 依各申請人體試驗計畫之經費來源其收取之審查費標準如下: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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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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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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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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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
(除提供書面證明僅單純提供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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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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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B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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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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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審其他醫院或機構計畫(已簽訂議定書)
加入本院醫師擔任共同/協同主持人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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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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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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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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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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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國民健康署、中央研究院、其他單位經費補助計畫(學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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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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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計畫
(國防醫學院與三軍總醫院及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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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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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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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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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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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診計畫
(國防醫學院與三軍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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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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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請參閱110110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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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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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民診計畫、國防醫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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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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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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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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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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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醫院代審案、國防醫學院、本院研究者自行發起且確無經費補助計畫(含碩博士論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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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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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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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CIRB計畫)
行政變更(單純研究人員異動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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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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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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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審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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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含CIRB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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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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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終止/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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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委託/贊助者計畫(含CIRB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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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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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通報/院內外不良反應通報/執行偏差/專案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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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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